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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碳盘查(四):监测计划编写的终极奥秘

2024-10-08
双碳科普

在《组织碳盘查》第三篇中,我们一起学习了排放量的计算步骤。最后一篇,我们聊一聊压轴大戏——监测计划编写。这可不是一般的章节,它是确保我们碳排放计算既精确又透明的“秘密武器”哦!

碳盘查

监测计划是确保企业碳排放量计算准确、透明的重要文件,如同精密的指南,它规定了所有与碳排放计算相关的信息,包括排放源、设施、数据、因子及计量仪器等的管理和更新标准。

该计划旨在保证数据的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监测计划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四大板块:

一、排放源梳理及剔除原则

全面梳理企业内的排放源,明确哪些“大户”需严格计算,哪些因规模微小或技术限制而合理剔除。

在确认企业、设施(装置、工序)的排放源时,需明确具体核算边界和主要排放设施的“身份”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位置、使用状态、是否纳入核算边界以及温室气体种类、获取方式、计量器具等内容。

二、碳排放量核算方法

(1)排放因子法
排放因子法排放因子法是适用范围最广、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碳核算办法。
计算公式:温室气体(GHG)排放量=活动数据(AD)×排放因子(EF)×GWP
其中,AD是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如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料的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蒸汽量等;EF是与活动水平数据对应的系数,包括单位热值含碳量、元素碳含量、氧化率等,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温室气体排放系数。

(2)质量平衡法
通过建立输入物质的质量、输出物质的质量和排放物质的质量之间的关系,计算出输入物质中的碳被氧化后以二氧化碳形式排放的数量。
计算公式:二氧化碳(CO2)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3)实测法
实测法基于排放源实测基础数据,汇总得到相关碳排放量。这里又包括两种实测方法,即现场测量和非现场测量。
现场测量一般是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CEMS)中搭载碳排放监测模块,通过连续监测浓度和流速直接测量其排放量;非现场测量是通过采集样品送到有关监测部门,利用专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进行定量分析。

三、数据来源管理

追溯每条个数据的生命轨迹,从获取方式(计算值、实测实、缺省值)、记录频次、数据缺失时的处理方式到数据获取负责部门,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清晰可溯。

以燃煤锅炉为例,其燃煤消耗量、元素碳含量(收到基、空干基、干燥基)、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及GWP等关键数据,均需详细说明其获取方式、记录频次等信息,确保数据链的完整与可靠。

四、计量器具管理

数据获取方式来源为实测值时,需明确计量器具的设备及型号、安装位置、监测频次、设备精度、检定/校准频次,确保实测值的有效性。

定期为关键仪器进行校准,确保输出的每一个数字都准确无误,为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提供坚实保障。

监测计划确定后需存档备案,并严格按照执行。

对于全国碳市场的控排企业,还需到主管机构备案,任何变更均需更新监测计划版本并明确变更内容。

目前,现实中部分企业对监测计划的重视尚显不足。在此,我们呼吁企业界提升对监测计划的重视与执行力度,因为这不仅关乎数据的准确性与可信度,更是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的重要体现。

至此,“组织碳盘查”四部曲就全部揭晓啦!希望这一系列文章能成为您双碳路上的良师益友,助力您在环保征途中稳健前行。

擎工互联愿成为每一位探索者的灯塔,照亮您前行的道路,共同守护我们这片蔚蓝的星球。

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有任何了解、合作的意向,您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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