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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欧盟正式发布CBAM授权申报法规(EU 2025/486),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只有获得授权的企业才能开展CBAM管制商品的进口业务。
该法规已于3月28日生效,国内在欧盟有进口业务的企业需尽快申请授权,避免影响后续贸易。
下面,咱们结合CBAM申报人的实际操作流程,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新规的具体内容。
CBAM授权申报人是指经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批准,可从事CBAM申报的主体,包括以下三类:
1、进口商:在欧盟境内以自己的名义进口商品的企业。
2、授权申报人:持有海关授权书的报关代理。
3、间接海关代表:适用于非欧盟进口商,需指定欧盟境内的代理履行申报义务。
1、授权要求:5年内无违法行为、履行授权法规的条例的财务和运营能力证明、在所属成员国注册的公司、具有EORI编码。
2、申请地址:CBAM过渡登记处。
3、提交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EORI编码、运营情况证明等信息。
4、运作流程:申请将通过新的CBAM注册处提交,评估期大约为120-180天。
5、关键时间节点:
● 2025年3月28日:EU 2025/486条例生效;
● 2025年3月31日:CBAM系统AMM模块开放注册;
● 2025年6月15日:我们建议以6月15日为DDL(截止日期),提交“授权CBAM申报人”的申请(该申请可享受120-180天的审批期),以确保2026年能够顺利进口受CBAM监管的产品。
● 2026年1月1日:强制执行,仅授权申报人可进口CBAM商品。
1、过渡期(2023-2025年)
● 每季度向欧盟报告进口商品的数量、碳排放、碳价支付情况及生产设施信息。
2、正式期(2026年起)
● 每年5月底前申报上一年度进口商品的碳排放数据。
● 购买并清缴CBAM证书(即缴纳碳关税)。
出口企业无需直接向欧盟报送数据,但需按以下方式配合欧盟进口商:
1、每季度按欧盟CBAM报告模板或进口商要求,提供出口产品的碳排放数据。
2、必要时,配合进口商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排放信息,以确保顺利清关。
具体流程图如下:
CBAM相关文件均为英文,内容深入且广泛,包括政策细则、操作指南以及详细的表格和模板。对于大多数企业,特别是缺乏碳排放专业知识的企业而言,理解和消化这些复杂规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碳足迹计算、产品分类、排放因子选用及费用核算等环节,都需要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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