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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23/956)的立法决议(编号P10_TA(2026)0276,报告编号A10-0201/2026))。
本次决议核心工作:扩大产品清单、将远程销售渠道纳入征管框架、建立反规避工作机制。
CBAM要进一步扩大管控产品范围,大量钢、铝下游制品将被纳入监管,国内相关出口企业需要提前关注风险。
注:本次只是欧洲议会的谈判立场,并非最终生效法规,后续还需要和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三方协商,走完完整立法流程之后新规才会正式落地。
截至本次一读表决,欧盟委员会、理事会与欧洲议会三方在扩围规模及危机情形弹性条款方面的立场已基本明确,具体如下:
经对决议修正案所列新增编码进行统计,预计新增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各类商品:
✅️ 钢铁制品(第73章):主要包括弹簧、紧固件、焊接网格护栏、灶具、厨具餐具、水槽及浴缸等;
✅️ 铝制品(第76章):主要包括铝制厨具餐具及卫生器具;
✅️ 贱金属杂项制品(第83章):主要包括铰链、门窗及车辆用金属配件、瓶盖封口件等;
✅️ 机电设备(第84、85章,合计约占新增编码总数的六成):主要包括发动机、泵类、制冷设备与热泵、起重机械、叉车、电梯、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等;
✅️ 车辆及其零部件(第87章):主要包括混合动力货运机动车整车、车身、制动与转向系统、挂车类产品等;
✅️ 医疗器械(第90章):主要包括磁共振成像设备、超声扫描设备、透析设备、注射器等;
✅️ 家具及建筑制品(第94章):主要包括座椅及金属家具零件、钢制模块化建筑单元、钢结构预制建筑及温室等。
✅️ 在前体商品(附件Ⅷ)方面:钢铁表中“非消费后钢废料”一项予以删除;铝表由“非消费后铝废碎料”调整为覆盖全部类型的“铝废碎料”(CN 7602)。
1、现阶段只是欧洲议会的一读谈判立场,法案还没有落地生效。表决之后文件已经退回议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接下来开启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三方谈判,谈判结果才是最终版本,清单范围还存在变动可能性。
2、一旦扩围落地,上述品类出口欧盟,就需要核算产品里隐含的碳排放,完成申报、缴纳碳关税,废料、线上跨境外销同样要遵守规则。
3、机电、金属零部件、建筑五金、汽配、金属家具是本次扩围受影响最大的赛道,建议出口企业提前梳理产品的原材料钢铝占比,搭建碳排放核算能力,持续跟踪后续三方谈判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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