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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迎来大考|欧盟发布CBAM间接排放技术研究报告,新一轮监管规则明确升级方向

2026-06-11
CBAM碳关税

6月8日,欧盟委员会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正式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间接排放技术研究报告》。

CBAM(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间接排放技术研究报告
▲ 欧盟官网截图

报告聚焦进口商品内嵌间接排放核算核心问题,将支撑2026年CBAM正式制度落地、规则更新与管控范围扩围,同时确立全球碳边境调节机制全新技术标准,深度影响国内对欧出口高耗能全产业链。

本次文件在CBAM正式实施期内发布的重要技术研究,围绕默认排放因子、实际间接排放申报、间接排放覆盖范围三大核心议题展开论证,旨在解决现行规则中的实操问题,并为未来间接排放覆盖范围的扩展提供技术支撑。

CBAM正式文件
▲ 5份文件封面截图

结合报告核心内容
擎工互联为大家
梳理政策要点、实施逻辑
及对国内出口企业的实际影响

一、CBAM三大核心议题落地,间接排放规则全面细化

本次技术研究并非正式法律条文,但所有结论均将作为欧盟后续修订CBAM实施细则的核心依据,三大研究任务层层递进,构建起完整的间接排放管理体系。

(一)默认排放因子:首选原产国平均排放因子,核算标准尘埃落定

间接排放主要指向商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电力产生的碳排放,而默认排放因子是核算此类排放的核心参数,直接决定碳价高低与碳泄漏风险。研究团队对多套核算方案完成筛选与评估,优先建议执行路径:

1. 淘汰两类可行性不足方案:排除欧盟平均排放因子,该方式无法激励第三国电力脱碳,还会放大碳泄漏风险;同时舍弃边际排放因子,其理论精度虽高,但依赖复杂调度模型,在电力市场未完全自由化的国家落地难度极大。

2. 两大可行方案对比:优先推荐原产国平均排放因子,该方案延续CBAM过渡期执行标准,数据基础完善,且能有效倒逼出口国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备选方案为原产国化石燃料平均排放因子,防碳泄漏效果更佳,但会削弱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降碳的动力。

3. 数据使用规范:报告强调,没有单一公开数据集是完美的,建议结合IEA、Ember、UNFCCC等多渠道数据综合运用。计算时需注意各数据集的时效性、覆盖范围与方法论差异。例如,Ember数据集虽覆盖国家广,但其碳排放强度计算方式采用生命周期法,与CBAM要求不一致,因此无法直接使用。此外,企业申请使用低于默认值的替代排放因子,需接受比默认值计算更为严苛的数据质量审查,重点核查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方法论透明度和可核查性。

简单来说,若国内出口企业无法举证自身电力使用的实际碳排放,欧盟将直接采用我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核算间接排放。对于以煤电为主体的国内电网而言,这意味着相关产品基础碳成本将处于较高水平。

(二)实际排放申报:收紧PPA规则,杜绝“资源转移”,绿证单独使用失效

为兼顾合规灵活性与环境完整性,报告明确企业可通过直接技术连接、购电协议(PPAs)两大路径申报实际间接排放值,同时针对核心风险设置严苛约束条件,这也是本次政策中与企业绿电采购关联最紧密的内容。

1. 直接技术连接:要求生产设施与发电设施存在物理线路或私有电网连接,同时满足发电、用电时间同步、运行状态可验证、配备计量仪表留存用电数据等硬性要求,确保电力流向真实可查。

2. 购电协议(PPAs)增设三重刚性门槛:这是本次监管收紧的重点。为防范‘资源转移’风险(企业用存量低碳电力‘洗绿’而不增加全球实际减排),报告强烈建议对购电协议增设“地域相关性、小时级时间匹配、额外性(即必须是新增低碳产能)”三大刚性门槛(最终政策有待欧盟后续立法确认)。

3. 明确排除低可信度凭证:单纯依靠能源属性证书、仅以书面声明作为依据的方式,无法作为实际低碳电力使用的证明,正式被排除在申报资格之外。

4. 强化全流程核查:文件细化了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资质、核查流程与证据清单,后续企业申报实际排放数据,将面临全链条、可追溯的常态化核验。

这也意味着,以往部分企业单纯购买绿证来降低CBAM成本的模式将难以为继,自建风光电站、园区直供电、具备物理关联与真实产能增量的长期PPA,才是未来获得欧盟认可的主流方式。

(三)覆盖范围拓展:推荐渐进式扩围,联动ICC机制平衡多方利益

当前CBAM仅将少量品类纳入间接排放核算,而欧盟本土企业可通过间接成本补偿机制(ICC)获得政策补贴,这种不对称规则易引发碳泄漏与市场不公。本次研究提出五大扩围方案,经多维度综合评估后确定最优路径:

1. 五大方案优劣研判:“立即全面覆盖”易造成双重补贴或产业冲击;“先退出ICC再扩围CBAM”会形成监管真空;“调整ICC补偿额度”对校准技术要求过高;“按ICC补偿份额划分核算范围”因底层数据不透明,实操难度极大。

2. 研究建议的最优路径:报告经多维度评估,优先建议采用‘原产国平均排放因子’作为默认值。对于覆盖范围扩展,研究建议采用‘CBAM渐进式扩围+ICC同步逐步退出’的方案。该方案兼顾环境目标、防碳泄漏、市场公平与行政可行性,给予全行业平稳过渡期,也是受访利益相关方认可度最高的方案。报告同时强调,默认排放因子、实际排放申报规则的设计质量,会直接影响该扩围方案的落地效果。

长远来看,CBAM间接排放逐步向钢铁、铝业、水泥、化肥、氢能等全品类延伸已成定局,电力密集型行业将持续承压。

CBAM三大核心议题
二、政策影响解析:国内重点出口行业碳合规压力升级

本次技术研究衔接2026年CBAM正式实施阶段,结合我国产业结构与出口特点,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能六大传统高耗能行业,以及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将受到最直接的冲击。

1. 传统高耗能行业:作为CBAM首批管控品类,此类企业的碳排放不仅包含生产环节直接排放,电力消耗带来的间接排放占比持续走高。在原产国平均排放因子的核算规则下,电网整体碳强度直接决定产品基础碳成本,企业仅依靠内部节能降碳,已难以对冲CBAM带来的成本上涨。

2. 电力密集型新材料产业: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正负极材料、锂盐等产品高度依赖电力,间接排放往往超过直接排放。PPA规则收紧后,企业必须重构绿电采购模式,从“纸面采购”转向“实景落地”,绿电布局能力成为核心竞争力。

3. 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链:虽然整车暂未纳入CBAM管控,但结合欧盟新电池法、产品环境足迹(PEF)等系列政策,动力电池的碳足迹、电力来源、PPA合规性、数据追溯体系已成为监管重点。本次间接排放规则升级,预示欧盟正逐步将新能源汽车供应链纳入全链条碳监管范围。

除此之外,数据管理能力成为企业合规新门槛。对标欧盟MRV(监测、报告、核查)体系,未来企业需搭建覆盖电力流向、用电时长、绿电来源、产能数据的全链路数字化追溯系统,单纯的碳足迹核算已无法满足核查要求。

国内重点出口行业碳合规压力
三、企业应对策略:三大方向布局应对CBAM监管升级

结合本次报告释放的政策信号,欧盟强化间接排放管控、扩大覆盖范围已是明确趋势。面向持续升级的国际碳贸易规则,国内对欧出口企业可从数据、能源、供应链三个维度提前布局,构建长效合规体系:

1. 搭建全维度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梳理生产全流程电力消耗数据,建立用电、发电、碳排数据台账,依托数字化工具实现数据实时监测、自动归集与可追溯,满足欧盟严苛的核查要求,为申报实际排放值筑牢数据基础。

2. 优化绿电使用结构,布局实体低碳电力项目:摒弃单一依赖绿证的传统模式,结合厂区条件布局分布式光伏、风电,对接合规的直供电项目;签订长期PPA时,严格遵循地域、时间、额外性三大原则,确保协议符合欧盟申报标准,从源头降低间接排放。

3. 开展全供应链碳足迹摸排:预判CBAM间接排放扩围趋势,向上游原材料、下游成品全链条梳理碳足迹,推动供应链整体低碳转型,提前化解潜在碳成本风险。

四、总结

欧盟本次CBAM间接排放技术研究报告,标志着全球碳边境规则从“初步落地”走向“精细化、全面化监管”

碳壁垒不再局限于产品生产端的直接碳排放,电力结构、能源采购模式、数据追溯能力,正成为决定中国制造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擎工互联深耕双碳数字化领域多年,依托成熟的碳MRV体系、碳足迹核算、CBAM合规管理数字化解决方案,可助力企业完成碳排放数据监测、核算、报告、全流程核查对接,适配欧盟各类碳监管规则。

未来,擎工互联也将持续跟踪CBAM后续细则更新,第一时间解读政策动态,以数字化能力助力国内企业稳健应对全球低碳贸易新格局,护航中国制造扬帆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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